通知公告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方案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次数:2030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和信访小组

1. 推免工作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由系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包括对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生的专业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和综合测评,按程序推荐免试直升名单,对本院推免工作负总责。

组长:周先荣

成员:(按拼音字母排序)

柴志方  程  亚  胡炳文  敬承斌  李  恺  李  欣  马红梅  马学鸣  武  愕  尹亚玲  赵振杰

秘书:王静


2. 信访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直升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直升信访小组。其职责是对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进行监督、监察。

组长:马红梅

组员:柴志  方黄蕊

二、工作程序

1、推荐条件

1)推荐生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着重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2)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主干核心课(高等数学/数学分析、线性代数、力学、热学、原子物理、电磁学、光学、理论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电动力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数学物理方法)不能出现挂科现象;英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不低于425分)。

[4] 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3)平均绩点不低于2.8,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具体操作以学校政策为准):

[1]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在《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活动上获得重要奖项者;

[3] 入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其他系列突出人才的学生。

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

[4]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学生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

[5]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参加答辩。

4)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待遇。如学生要申请推免资格,则必须在学校规定的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直升的函件等相关文件,否则不接受其申请。

2、综合排名

2.1排名办法:

1)综合排名由专业成绩(60%)和素质能力类考核(40%)成绩两部分确定(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物理学菁英班、物理学非公费师范生班、物理学非师范生班、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分开排名。

2.2专业成绩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60%

专业成绩按照本科第一年至第三年在华东师大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期间的主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

外校插班、本校外系转专业、往年休学、到外校交流以及赴德国交流学习等学生,只计算在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所修的2015级教学计划中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2.3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 40%,由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得分和素质类加分项目得分组成。

[1]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占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的50%(即占综合排名成绩的20%),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由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考核专家组进行统一面试。

[2] 素质类加分项目:分数占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的50%(即占综合排名成绩的20%),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附件1

3、实施程序

1)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不能获得相应的素质类加分。

3)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依据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含综合成绩、排名及录取情况)。学生对初选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信访小组提出,信访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向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4)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及校内网站公示。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校将进行调查并向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4. 时间节点

2019.6.17

确定物理免试直升研究生推免办法,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019.9.2

学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019.9.5

面试,确定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申请“特别推免程序”的学生提交材料至学院审核

2019.9.10

确定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名单,报送教务处

其它时间节点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5. 免推名额

根据教学处给学院下达的推免名额,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综合考虑按照下面四个专业/方向分配名额。

1)物理学菁英班;(2)物理学非公费师范生;(3)物理学非师范生班;(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直研面试按照11.5名额进入面试。

三、注意事项

1、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在20206月份如期毕业者,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者。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推荐计划,不批准其赴境外留学的申请。

四、本条例由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于2019621日讨论通过。如有任何修改,必须经由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代章)

20190621


附件1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素质加分表


1各类竞赛

加分

项目

获 奖 等 级 或 内 容

分值

组长

组员

学术竞赛及其他竞赛

一级

特等奖

20

16

一等奖

16

12

二等奖

14

10

三等奖

12

8

二级

特等奖

5

4

一等奖

4

3

二等奖

3

2

三等奖

1

0.5

三级

特等奖

2.5

2

一等奖

2

1.5

二等奖

1.5

1

备注

一级竞赛包括: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二等奖及以上)。

二级竞赛包括: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赛区)、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华东赛、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上海赛区)。

三级竞赛包括: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上海赛区SUPT)。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参赛队中包含领队的:(1)领队加分与组员相同;(2CUPT全国总决赛组长加分减少2分,CUPT华东赛区和上海赛区SUPT,加分与组员相同。

其他奖项具体参照以上标准提出申请,提交推免工作小组讨论认定后按同类项目计算。


2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

加分项 目

等 级 或 内 容

分值

发表学术论 文

SCI一区论文

20

SCI二区论文

16

SCI三区论文

8

其它SCI论文

2

备注

发表论文本科生位第一作者,且多人完成时,只计前2名。第一完成人按照上面分数计算,第二完成人按照上面相应分数的50%计算;如果研究生是第一完成人,本科生是第二完成人,则本科生不加分。

专利(限发明专利)经授权后,组长加8分,组员6分,只计前3名学生。


说明:

(1)最高为20分,除正式发表的论文外均不累计加分,同类竞赛仅取最高分。

(2)此处分数为加分绝对值,不再折算。

(3)其它未尽事宜,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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