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现制定2019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选拔方案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和信访小组
1. 推免工作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包括对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生的专业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和综合测评,按程序推荐免试直升名单,对本院推免工作负总责。
组长:周先荣
成员:(按拼音字母排序)
柴志方、陈丽清、程亚、胡炳文、敬承斌、李恺、李文雪、刘宗华、马学鸣、马红梅、武愕、吴健、杨洋、姚叶锋、尹亚玲、赵振杰
秘书:蔡洪培
2. 信访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直升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直升信访小组。其职责是对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进行监督、监察。
组长:马红梅
组员:柴志方、黄蕊
二、工作程序
1.推荐条件
(1)推荐生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着重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2)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后。
[3]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英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不低于425分)。
[4] 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3)平均绩点不低于2.8,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具体操作以学校政策为准):
[1]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专业能力突出,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 具有突出科研创新潜质或获得高级别体育赛事世界冠军等突出人才的学生。
[4]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中,给予我校派出的推免名额。
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三名及以上本校本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支持本校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教授通过该程序参与选拔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3]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考查,并在学院网站、本科教学栏上公示学生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
[4]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学生及推荐人名单。
[5]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参加答辩。
(4)定向生不可申请免试直升研究生。如学生要申请推免资格,则必须在学校规定的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直升的函件等相关文件,否则不接受其申请。公费师范生不可申请推免
2.综合排名
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60%、专业能力考核占权重20%、素质类项目占20%。
(1)专业成绩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60%。
专业成绩按照本科第一年至第三年在华东师大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期间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重修课程按第一次成绩计算;
外校插班、本校外系转专业、往年休学、境内外交流交流等学生,只计算在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所修的2015级教学计划中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2)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40%,由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得分和素质类加分项目得分组成。
[1]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占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的50%(即占综合排名成绩的20%),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由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考核专家组进行统一面试。
[2] 素质类加分项目:占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的50%(即占综合排名成绩的20%),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附件1。
3.实施程序
(1)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蔡洪培老师处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不能获得相应的素质类加分。
(3)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依据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含综合成绩、排名及录取情况)。学生对初选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信访小组提出,信访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向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4)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及校内网站公示。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校将进行调查并向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4. 时间节点(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2018.08.03 | 确定物理免试直升研究生推免办法,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
2018.08.30 | 学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
2018.09.07 | 面试,确定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申请“特别推免程序”的学生提交材料至系里审核 |
2018.09.10 | 确定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名单,报送教务处 |
其它时间节点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5. 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名额为准)
以学校下达给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级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名额为准,名额将按照专业和专业方向学生人数进行分配。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直研面试按1:1.5的名额进入面试。
三、注意事项
1.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在2019年6月份如期毕业者,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者。
2.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再列入就业计划,不应再申请境外高校留学。
四、本条例由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于2018年6月14日讨论通过。本细则由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代章)
2018年08月02日
附件1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素质加分表
加分项目 | 获 奖 等 级 或 内 容 | 分值 | |
学术比赛 | 国家挑战杯 | 特等奖 | 100分 |
一等奖 | 80分 | ||
二等奖 | 60分 | ||
三等奖 | 40分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0分 |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鼓励奖 | 4分 | ||
市级 | 一等奖 | 8分 | |
二等奖 | 6分 | ||
三等奖 | 4分 | ||
鼓励奖 | 2分 | ||
科研基金 | 组长 | 2分 | |
组员 | 1分 | ||
优秀称号 | 市级 |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2分 |
校级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1分 | |
学术论文 | SCI(按中科院大类分区计算) | 一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减半) | 80分 |
二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减半) | 60分 | ||
三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减半) | 30分 | ||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 2分 | ||
发明专利授权(学生排序第一) | 8分 | ||
说明: 1.学术竞赛: 国家级竞赛包括: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中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类大赛等。 市级竞赛包括: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赛区)、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上海赛区)、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发明奖、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 2.科研基金: 科研基金包括:国家创新实验科研基金、上海创新实验科研基金;以上项目均须以结题为准。 |
备注:
1.素质类项目加分按照上述表格累计计分,总分上限为100分。
2.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获奖课题内容应与物理学专业相关。
3.优秀称号加分不同年份可多次累计。
4.获奖为多人完成时,第一完成人按表中分数计算,其余完成人按表中相应分数的60%计算。
5.学术比赛设置的最高奖项为一等奖时,按表中分值计算;若学术比赛设置的最高奖项为特等奖时,则特等奖按照表中一等奖分值计算,其余奖项按等级顺序依次后推。
6.表中未包含的其它加分项目,经院直升工作小组认定后按同类项目计算。
7.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素质加分材料将由推免工作小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