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4年下半年答辩的双证学员 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浏览次数:212

下半年答辩的双证学员: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的安排,我校自2011年秋季开始,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本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地点 :

中山北路校区 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闵行校区 行政办公楼307(研究生院会议室)

二、摄像时间 :

201410 9日(星期四)9001600

1010日(星期五)9001600

三、摄像要求 :

1、届时被摄对象需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确认信息,故请所有学生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

2、因摄影背景为浅蓝色,请避免穿着浅蓝色衣物。

3、在学校参加拍摄的,每位研究生需20元拍照费。于拍照前交给摄影人员。

4、如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于上述时日参加摄像,必须在1031日前到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补拍,详情如下: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交通: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公交65-四川北路虬江路

四、其他:

1、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如果曾参加过2014年秋季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可以不参加此次拍摄。

2、由于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学习形式的特殊性,可以在11月回校答辩时到通知中指定地点拍摄,也可在当地的新华图片社拍摄(需随后将照片寄至研究生院综合办)。


关于2014年下半年答辩的双证学员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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